州官放火 原文 田登作郡①,自讳②其名,触③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⑤。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⑥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④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陆游《老学庵笔记》 译文 田登作郡守时,自己规定要避讳他的名字,谁误犯了他的名字就生气,吏卒大多因此挨板子。人们不得不把“灯”叫做“火”。正月十五摆设花灯,允许民众进城观看,街上张贴布告说:“本州依照惯例,放火三日。” 注释 1、作郡:治理郡县 2、讳:避讳,畏忌人家直称自己的名字 3、触:触动,触怒 4、榜揭:张贴告示,榜,告示;揭,高举,举,这里是张贴的意思。 5、榜笞:榜,通“搒‘(bang),捶击,捶打;笞,用竹板或荆条打。 6、上元:阴历正月十五 7、其:他的 8、卒:士兵 9、举:全 10、书:书写 11、于:在 12、市:街头 13、依:按照 14、例:老习惯,旧例,惯例。 (1)解释下面加点词。 ①触者必怒( ) ②吏卒多被榜笞( ) ③吏卒多被榜笞( ) ④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 ) (2)翻译下面句子。 吏人书榜揭於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3)这则故事后来衍化为俗语,这个俗语是: 。 参考答案 (1)①违背,冒犯。②遭受。注意:不能解释为被动词。③拷打。榜,捶打;笞,鞭打。④全,全部。 (2)当差的书写告示说:"本州按照惯例放火三天。"并把告示牌挂在街头。注意:榜,告示,不同于上文的"榜笞";揭,高挂。根据意境,这里的"榜"的解释当是两种。 (3)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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