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见杜鹃花》 李白 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 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 注释: 蜀国:四川。 子规鸟:又名杜鹃,因鸣声凄厉,动人乡思,故俗称断肠鸟,蜀地最多;传说是古蜀王杜宇死后所化。 宣城:今安徽宣城。 杜鹃花:即映山红,每年春末盛开,正是杜鹃鸟啼之时,故名杜鹃花。 三春:指春季。 三巴:巴郡、巴东、巴西三郡,即指蜀国,今四川。 译文: 曾经在蜀国见到过杜鹃鸟,在宣城又见到了杜鹃花。杜鹃叫一回,我的泪流一次,伤心欲绝。明媚的三月春光啊,我时时念叨着家乡三巴。 名句: 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 ①子规鸟:一名杜鹃,蜀地最多,春暮而鸣,声音悲凄。②杜鹃花:又名映山红,每年阴历二三月中杜鹃啼时花盛开,故名杜鹃花。 这两句是说,在蜀地曾听到子规鸟悲凄的鸣叫;在宣城还看见盛开的杜鹃花。子规鸟、杜鹃花都是蜀地常见者,因见宣城杜鹃花,想起蜀地子规鸟,一股思乡之情油然而生。语带含蓄,其情隐现。 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 这两句写诗人客居异地,看见杜鹃,想起蜀地的杜鹃鸟,引起了对蜀中故地的思念——杜鹃鸟的每一声啼叫,都使我肝肠欲断;在这阳春三月,更引起我对故乡的强烈思念。前句连用三个“一”字,后句连用三个“三”字,如谚如谣,对思乡之切,起了强化作用。 赏析: 《宣城见杜鹃花》是一首七绝,作于唐玄宗天宝十四载(公元755年暮春)。 写这首诗的时候,李白已是迟暮之年。他被朝廷判流夜郎,遇赦归来后,此时正流落江南,寄人篱下。不久又染了病,晚景凄惨。老来思乡,本是人之常情,何况诗人老迈患病。于是,浓重的乡思就袭上了诗人心头。 诗是感物而起兴的。“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暮春三月,寄寓在宣城的李白,觉得昏花的老眼中忽然映入一片红色,仔细瞧,原来是杜鹃花开了。这杜鹃好像就是故乡的花。诗人的乡思因此被触动了。 在蜀中,每逢杜鹃花开的时候,子规鸟就开始啼鸣了。子规鸟,又名杜鹃,花与鸟的名字相同,也是勾起诗人联想的一个原因。这鸟,相传是古蜀帝杜宇的精魂化成。杜宇号称望帝,他自以为德薄,于是禅让了帝位而出亡,死后化为杜鹃鸟。暮春时节,它就悲鸣起来,鸣声仿佛是呼叫着:“不如归去!不如归去!”昼夜不止,一直啼叫得嘴边淌出血来。此刻,诗人耳边似乎响起了子规鸟的蹄叫声,一声声地呼唤他归去。 诗的一、二句,形成自然的对仗,从地理和时间两个方面的对比和联结中,真实地再现了触动乡思的过程。这两句的语序倒置:本来是先看见宣城的杜鹃花,才联想到蜀国的子规鸟,诗人却将它倒了过来,先写回忆中的虚景,后写眼前的实景。这样,就把故国之思放在了突出的位置上,表明这故国之思原本就郁积于心,此时一旦勾起,大为凄苦强烈。然而,被乡思苦苦折磨着的诗人,眼下不能回到故乡去。青年时代,他“仗剑去国,辞亲远游”,要到故乡之外的广阔天地中去实现宏伟抱负。本想功成名退再荣归故里。不料功业无成,老来竟落到这步田地,他觉得没有面目见蜀中父老。何况,李白眼下困居宣城,拖着老迈的病体,也无法踏上旅途。飘泊终生的诗人,到头来不但政治与事业上没有归宿,就连此身也无所寄托,遥望着千里之外的故乡,他心中的悲戚可想而知。 三、四句,分别承接一、二句,进一步渲染浓重的乡思。首句说“曾闻”,第三句则强调了真切如闻:子规鸟的俗名,就叫断肠鸟,“一叫一回肠一断”,它啼叫起来,没完没了,诗人的愁肠也断成一寸寸了。末句点明时令,用“三春三月”四字,补叙第二句;“忆三巴”三字,则突现了思乡的主题,把杜鹃花开、子规悲啼和诗人的断肠之痛融于一体,以一片苍茫无涯的愁思将全诗笼罩了起来。诗的三、四句看似对仗,其实对得又不甚工。诗句把“一”“三”两个字各自串连起来,纡结萦回,使人感到乡思袭来时无比的悲切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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