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他家虽在我近旁,人却像在远方。 [出自] 春秋 《诗经·国风·郑风·东门之墠》 东门之墠,茹藘在阪。其室则迩,其人甚远。 东门之栗,有践家室。岂不尔思?子不我即。 注释: 墠(善shàn):经过清除平整的土地。一作“坛”。“墠”犹“垣”,指堤。 茹藘(如绿rú lǜ):茜草,绛色染料。 阪(板bǎn):斜坡。头两句说东门外有堤,堤有阪,阪有茜草。 践:齐,指排列整齐。《集传》:“践,排列貌。” 家室:指诗中女主人公自家的居室。 即:接触。 译文1: 东门长堤一道,坡上长着茜草。那屋子近在眼前,那人儿可真遥远。 栗树挨着东门,小屋齐齐整整。怎么不巴望你来?望你来你偏不肯。(余冠英的译文) 译文2: 东门之外有广场,茜草生在山坡上。两家房屋虽接近,人儿却像在远方。 东门外面一株栗,有户人家好整齐。难道我不想念你,你不找我我心急。 【概要】思念近在咫尺的情人。 赏析: 本诗两章的头两句应合观,诗人点明她所热恋的男子的住处及周围环境。诗人爱屋及乌,在他的心目中这儿是多么优美、多么迷人啊!我们随着她那深情的目光,可以看到城东那块开阔的土坪,这是用人工开拓出来的,不消说,这也有着她所爱者的辛勤汗水,也许正因为这样,她才特别用了一个“墠”字。紧挨着土坪有座小山坡,沿着山坡长满了茜草,附近还有茂密成荫的粟树,她那朝思暮想的心上人的小屋就座落其中。她凝望着,痴想着……茜草的根是染大红色嫁衣最好的材料,而栗树薪也是人们嫁娶要用的东西,这一下不免触动了她敏感的神经,忍不住要和盘托出自己的心事,这就是两章诗的后两句的内心倾诉:首章诗人埋怨所恋者“其室则迩,其人甚远”。依常理,主人没有外出,则室迩人近,而此云“室迩人远”,何其反常!头句是实写,讲的是实在的空间距离长度,后句则着眼于情感体验,讲的是诗人潜意识驱动下形成的心理距离长度。从下章两句可知,造成这一心理距离长度的原因是:“岂不尔思,子不我即。”诗人是单相思,我虽想念着他,他却无情于我,故觉得咫尺天涯。从“室迩人远”的反差中,展现了诗人感情虚掷的委屈,爱情失落的痛苦,较之直说,显得有简约委婉之趣。姚际恒《诗经通论》有一段精妙分析,他说:“‘其室则迩,其人甚远’,较《论语》所引‘岂不尔思,室是远而’所胜为多。彼言‘室远’,此偏言‘室迩’,而以‘远’字属人,灵心妙手。又八字中不露一‘思’字,乃觉无非思,尤妙。‘思’字于下章始露之。‘子不我即’正释‘人远’,又以见人远非果远也。” 整首诗歌,虽然仅有两章32字,然歌词委婉隽永,缠缠绵绵,曲曲折折,大有余音绕梁的美感效应。 第一章前两句“东门之墠,茹藘在阪”,起兴当中含有比喻,以红茜草隐喻男子心中所思的女子,以颜色的醒目勾动读者的审美冲动,惊醒、激发读者的审美联想。不止是旧说所谓“触景生情,堵物思人”。后两句“其室则迩,其人则远”,写的是女子在男子心目中的感觉,用语极为精炼、准确,将相思而不得见的心情写得出神入化。作者以一种近似反常的距离感,暗示出男子心目中女子对他情感的投入程度。这种心理感觉,类似于当代诗人顾城《远与近》一诗中“你看我时很远,你看云时很近”所揭示的心理与情感模式。同样是咫尺天涯,似近而实远,用不同的感觉意象写出来,却共同具有“情趣、象趣、理趣”,让人回味不尽。明孙鑛《批评诗经》评这两句:“用语工绝,后世情语皆本此!”看来绝非媚语。仅此两句,便将双方行迹之近(“室迩”)与感情之疏(“人远”),通过强烈的对比,描写得淋漓尽致,这完全得力于作者艺术技巧及心理感悟的灵通与投入。 后一章,前两句“东门之栗,有践家室”,我认为不能做寻常理解,旧说将“践”解释为“浅陋”或“陈列”,断此为“即景生情”之词。我认为这些都不能完全解释诗歌本意。按诗歌的情感逻辑,第二章表达的不仅是女子的思念,更有女子的示好之意。开章谓“东门之栗”,不仅起兴,更为引起下句“有践家室”之喻。此处的“践”,若按“践踏”的引申意训为“伸入”,则诗歌明里是写东门外的栗树枝条已经伸入我家庭院,实质上是写男子已经走进女方的心里。这样才会有后面的“岂不尔思,子不我即”,言明我早就在想着你,只是你一直不来和我亲近。如此,诗意一下子就明晰起来,显露出男子原本是缺乏足够的勇气与自信,故而觉着姑娘好像离他很远。而姑娘虽然心理面深爱着这位男子,却因为性格内向,没有足够的表示,故而造成了彼此的误解。这种状况,正是情窦初开的青年男女,在热恋之前特有的感情特征,非常符合生活中一般的恋爱规律。即此看来,古人所谓的“淫奔”之说,在这里也站不住脚。他们之所以欲进而未进,完全是由于相爱双方“止乎礼仪”,心有所思而行动有所顾忌,用理智克制着内心里不可抑制的情感,这怎么能算作“淫奔”之诗呢?即便最后一句“岂不尔思?子不我即”,貌似灼热的反诘语气,也完全只是姑娘的心里所语,表面上一定还是一副非常冰冷的样子,这很符合初恋姑娘的举止神态,也与诗歌第一章男子的心理感觉相吻合。另外,诗歌第二章前两句“东门之栗,有践家室”,按《诗经百科辞典》的解释,还暗示着姑娘已经到了“女大当婚”的年龄了。因为可践家室之栗,必是深秋之栗,已经成熟,而古代风俗,金秋乃嫁娶之期。故而姑娘思嫁,理所当然。此说亦可与后面两句“岂不尔思,子不我即”相通,因此,亦可纳入诗意。(作者:龙文鞭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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