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诗词
导航

王建《羽林行》阅读答案及翻译赏析

时间:2014-08-24
羽林行①
王建
长安恶少出名字,  楼下劫商楼上醉。
天明下直明光宫,  散入五陵松柏中。
百回杀人身合死,  赦书尚有收城功。
九衢②一日消息定, 乡吏籍中重改姓。
出来依旧属羽林,  立在殿前射飞禽。

  【注】①羽林行:乐府旧题,属《杂曲歌》。羽林,即羽林军;汉唐以来,用“羽林”称呼皇帝的禁卫军。②九衢:纵横交叉的大道,代指京城。
   
  “立在殿前射飞禽”这一细节刻画了羽林军怎样的形象?结合全诗,说说诗人所表达的思想感情。
    答:形象:刻画了有恃无恐,立在御殿前“射飞禽”的骄纵狂放的羽林军恶少形象。(3分)感情:诗人通过揭露朝廷纵容羽林军作恶多端的事实,表达了他对得宠而骄的朝廷鹰犬的痛恨和对腐败朝政的极度失望的感情。(4分)

注释
⑴羽林行:一名“羽林郎”,为乐府旧题,属《杂曲歌》。“羽林”即羽林军。汉代以来,历代封建王朝,都用“羽林”称呼皇帝的禁卫军。
⑵恶少:品行很坏,行凶作恶的少年。出名字:著名。
⑶下直:直即值,意同今日的下班。明光宫:汉代宫殿名,这里指唐皇宫。
⑷五陵:在长安城外,以西汉高祖、惠帝、景帝、武帝、昭帝的陵邑而得名,面积很大,多植松柏,是豪门贵族居住的地方。
⑸合死:该死。
⑹赦书:颁布赦令的文告。
⑺九衢:长安城中的各条大街,此处代指京城。

译文
长安的恶少的坏得出了名的。他们敢于在酒楼下抢劫商人的财物后,马上又跑到酒楼上去狂欢醉饮。天亮他们下班后从皇宫里一出来,就分头藏入五陵一带的松柏中。终于有一天这伙人落网了,按法律规定他们多次杀人本该判处死刑,但皇帝却下赦书释放他们,还道他们有收城之功。当他们被赦的消息在长安城中得到证实,他们便立刻在乡吏簿籍中重新恢复了自己原来的姓名。这些人被释放出来后,依旧当他们的羽林郎,他们站在宫殿前逍遥自在地弯弓搭箭射杀飞鸟。


作者:
王建,生卒年不详,字仲初,颍川(今河南许昌)人,唐朝诗人。
门第衰微,早岁即离家寓居魏州乡间。20岁左右,与张籍相识,一道从师求学,并开始写乐府诗。
出身寒微,一生潦倒。曾一度从军,约46岁始入仕,曾任昭应县丞、太常寺丞等职。后出为陕州司马,世称王司马。约64岁为光州刺史。与张籍友善,乐府与张齐名,世称张王乐府。其诗题材广泛,生活气息浓厚,思想深刻。善于选择有典型意义的人、事和环境加以艺术概括,集中而形象地反映现实,揭露矛盾。多用比兴、白描、对比等手法,常在结尾以重笔突出主题。体裁多为七言歌行,篇幅短小。语言通俗凝练,富有民歌谣谚色彩。名篇如《田家行》、《水夫谣》、《羽林行》、《射虎行》、《古从军》、《渡辽水》、《田家留客》、《望夫石》等。他又以《宫词》知名。他的《宫词》百首,突破前人抒写宫怨的窠臼,广泛描写唐代宫廷生活。其五、七言近体中,有些征戍迁谪、行旅离别、幽居宦况之作,情思感人,但杂有消极颓废思想。他的绝句则清新婉约。还写过《宫中三台》、《江南三台》等小令,为中唐文人词的重要作者之一。今存有《王建诗集》、《王建诗》、《王司马集》等本及《宫词》1卷。


赏析:
《羽林行》是唐代诗人王建借乐府古题创作的一首诗。此诗大胆无情地揭露了中唐时期羽林军的作恶多端,写的是羽林军,实际上把批判的矛头直接指向了当时的最高统治者。全诗借古喻今,语带讥刺,反映了唐王朝社会秩序、朝廷纲纪的极度混乱,表达了诗人对丑恶现象的无比愤慨。

“长安恶少出名字,楼下劫商楼上醉”,开宗明义,指出羽林军的来源是“长安恶少”,都是坏得出了名的。他们在楼下打劫客商,转身上楼,便大吃大喝起来。一般强盗作案后,要隐匿潜逃,而这批恶少,堂而皇之,无视法纪。他们不仅转身上楼醉酒,毫无顾忌,而且是“天明下直明光宫,散入五陵松柏中”。诗人接连使用“楼下”、“楼上”、“天明”、“散入”诸词以显示这是一连串毫无顾忌的行动;写他们在长安城中,大摇大摆地干坏事;楼下劫财,楼上醉酒,天明又从楼上下来,径到皇宫里去值班,值班完毕,就又散入到五陵松柏林中去路劫杀人了。从“散入”二字看,说明参加杀人劫货的人数很多,胆子极大。
以上四句,表面上是写羽林恶少之“胆”,实则是写羽林恶少之“势”,炙手可热,有很厉害的后台。
“百回杀人身合死,赦书尚有收城功。”“百回”二字强调其作恶次数多、程度重。这说明他们尽管常常劫财杀人,谁也奈何不得,直到“百回杀人”,罪大恶极才被问成死罪;但接踵而来的,却是皇帝的赦书,说他们“收城”有功,可以将功折罪。古代,在政治混乱时期,战役中常有虚报战功的现象。中唐之岁,常让根本不懂军事的宦官统兵或监军,更是可以信口雌黄,在叙录战功之际,甚至把根本没有参加战斗的人也报进去。羽林恶少,或认宦官为义父,或以财货重赂阉党,“赦书”之事,自然就由他们一手操办了。所谓“收城功”云云,就直接反映了军事、政治的混乱与黑暗。
最末四句,是写羽林恶少们逍遥法外的得意之态:“九衢一日消息定,乡吏籍中重改姓。”恶少们犯了“身合死”的大罪之后,最多不过更改姓名,暂避乡间,一当被赦的消息从京城中得以证实,他们就又在乡吏的户籍册中重新恢复了原来的姓名;并且露面之后,依然当他的羽林军,可以“立在殿前射飞禽”,又受到皇帝的赏识了。末句是全篇最精彩、最传神之笔。它惟妙惟肖地刻画了一群羽林恶少逍遥法外、有恃无恐的情状。“射飞禽”已见其自由狂放之态,“立在殿前”射御前之鸟,更见其得宠骄纵的神态,他似乎在向人们挑战。诗人对朝政的失望、感叹,尽在不言之中。吴乔《围炉诗话》说:“诗贵含蓄不尽之意,尤以不著意见、声色、故事、议论者为贵上。”此篇不著议论,题旨所在,又以一幅令人深思的画面出之,可见作者表现手法之高明。

下一页



位置:主页 > 唐诗三百首全集 > 唐诗鉴赏 >

相关文章


触屏版 电脑版

© 古诗词 wap.exam58.com